一、 修改社保机构状态:
在“文件”菜单下选择“属性”,在“其它”选项,选择行业或地区中的选择社保机构复选框选中。
二、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:
1. 选择到相应的社保机构下,在“参保单位基本信息“窗口点击增加,定义单位,选择该单位(所属行业 、地区)缴费比例分类。如果已有该单位,跳过本操作。
2. 在“基础数据采集”导航下“个人基本信息”窗口中,录入该职工准确的参保及建帐时间,在“缴费基数数据编辑”中录入职工的建帐前缴费数据,在缴费基数中单击 □按钮或“单位编号/名称”下拉框,选择该缴费基数起止时间内所在单位。
3. 补建个人账户或单独记账。
4. 职工个人账户是按录入的缴费基数所在单位的对应比例建帐的,并按每年最后所在单位对应的利率记息,建帐前缴费按建帐后最先所在单位的对应利率记息。
二、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:
1. 在“退休人员基本信息“窗口中录入离退休时的账户总金额、离退休日期、待遇开始年月,分项录入离退休后的历年调整。
2. 单击“个人账户记账“菜单下“补建职工账户”选项,选择人员类别“退休”,选择“退休帐户建至年月”,点击“开始”按钮。
3. 如果离退休人员账户错误,请更正离退休时的账户总金额、离退日期,待遇开始年月及离退休后的历年调整数据,重新补建。
4. 该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补建到所选择的所属期,以后个人账户通过当月发放养老金冲减并在次年元月记账。